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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

作者:时间:2018-03-29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2017121日的常委会精神,在学校已下发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是全社会平安建设的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学校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安全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学校、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党政同责”,是指校内各级党、政对安全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科研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责任人,担负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学校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以夯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基础,以增强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书记校长“全面抓”,分管安全校领导“亲自抓”,其他校领导“分片抓”,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其他干部“定点抓”,全体职工“定岗抓”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三、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推进校园安全管理精细化

各部门要坚持把精细化管理作为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来抓,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要紧紧围绕校园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场所,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措施落实,形成完整、科学、严谨和有效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机制,严格定岗、定人、定责,做到精于事前、细于过程,实现管理无缝隙、无缺陷、无遗漏,将精细化渗透到安全管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因素。

四、进一步排查隐患、狠抓整改,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各部门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将管理前移、整改前置,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本部门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排查出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各部门要形成书面报告,写明原因及临时性管控措施,及时上报,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教育、增强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教育是事故预防与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安全管理工作从被动管理和事后处理向主动引导与事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实现师生员工由他律向自律,由自律到自觉参与维护安全工作的转变,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事事要安全”的校园氛围,全面巩固和提升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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