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保卫处

机构设置

保卫处(党委保卫部)职能职责

保卫处(党委保卫部)职能职责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两校区安全稳定和校园秩序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传达、落实上级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制定实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发展规划及校园安全和校园秩序管理类校级制度

2.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

3.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工作,收集、掌握和研判影响学校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预防和制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对学校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做好影响学校稳定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开展涉校相关工作开展涉稳专项调查研究;做好师生参加各种重大政治活动、求学就业及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及行前教育、政保信息报送、校园活动审批工作。

4.负责学校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5.负责学校微型消防站和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

6.负责学校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参与制定和完善校级安全预案,协同开展相关培训演练。

7.统筹协调并参与实施校园秩序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治安管理与服务工作,归口负责协调校园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应对治安案件;负责重点场所、保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实施校园公共区域安全保卫管理,先期应急处置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公安列管行业领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校园交通管理与服务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8.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工作。

9.做好校园安全保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师生集体户及区级公共户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居住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申请等服务工作。

11.承担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12.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国家安全、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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