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保字〔2023〕4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园安全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有效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实施教育先行、责任明确、教管结合、力求实效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 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学校各院、部、处、室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条 学生安全教育主要依托大学生安全教育课(16学时),每年组织对全校本科新生开展安全教育,通过理论和实践课程的学习,使大学生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国家安全、治安等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全面系统地掌握,具备必备的逃生自救和防范技能,学习后进行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
第五条 学校各学院(部)在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的基础之上,并认真做好学生入学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安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安全事故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橱窗、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 学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所属单位负责进行教育,可采取教师大会、安全工作会议、安全讲座、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开展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训(演)练,大力开展教师安全教育活动,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 学校新入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
第八条 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主要由用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外来人员教育制度,教育重点是校纪校规及安全生产。对人员较多的工程队、建筑施工队应定期召开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苗头,确保施工安全。学校保卫部门可采取集中上课的方式,结合学校的典型事例进行安全教育。
第九条 消防教育内容: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各学院(部)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及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
学校各单位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 治安教育。学习《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行并建立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校内治安案件的发生。并对师生普及防盗、防抢、防骗、防爆等各项治安防范常识。
第十一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参观展览,观看影视片,建立安全教育宣传网站,在实验室安全教育平台上在线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印刷实验室安全手册,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等。
第十二条 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京政发〔1993〕24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矿大京保字〔2021〕2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尤其在校园中行驶时,谨慎慢行,注意行人,牢记安全第一,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章技能,定期组织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明确熟记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清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 防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刑法及有关帮信罪的司法解释,结合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揭示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提高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和抵御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
第十五条 学校对安全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现金奖励等,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享受职称评定、职务晋级、工资待遇等优惠条件。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印发